《葬经笺注》最新版风水书下载
格式:PDF
页数:52
《葬经笺注》
晋 郭 璞 景纯 原 著
后学海盐吴元音侓安注
葬者,乘生气也。
笺注:生气,聚气也。气聚而后能生,不聚则不生也。此一句解所以葬之之理,而下文乃详言之。
五气行乎地中,发而生乎万物。人受体于父母,本骸得气,遗体受荫。《经》曰:气感而应鬼福及人。
笺注:此言地与父母之气,父母与子孙之气,总为一气相通,五气即五行之气,感者,同气相触而动也。水流湿,火就燥,云从龙,风从虎,皆言同气相触而应,故
父母之气感乎地,则子孙之气应乎父母,所谓鬼福及人者,父母之鬼福及乎子孙之人也。父母骨骸得地气而发生,亦同此理。
是以铜山西崩,灵锺东应。木华于春,栗芽于室。
笺注:灵钟与铜山,有东西之隔,栗之与木,亦有在外在室之殊,然而铜山崩则灵锺鸣,木华春而栗芽室,犹父母与子孙,虽有形骸之隔,生死之殊,而鬼有福,则人自及之。四句证明父母与子孙,同气相触而自应也。
盖生者气之聚;
笺注:先儒谓气至则生,气返则死,聚则有至,无返则凝而不散,故能成形。朱子《中庸》注,所谓气以成形也。
凝结者成骨,死而独留;
笺注:骨乃聚气所凝结也,故能死而独留。
声明:下载有问题请加微信fashutongling 或发邮件到 yzhsu@126.com ,客服会为您解决问题。本站所有文章,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为本站原创发布。任何个人或组织,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,禁止复制、盗用、采集、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、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。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。